1.某高校某教学部副主任、党总支委员张某某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2015至2016年期间,该教学部副主任、党总支委员张某某作为直接参与相关特殊类型招生工作教师,多次以培训考生的方式接受学生家长的礼金礼卡等共计5.8万元。在调查期间,张某某主动将违纪款退还给学生家长。张某某收受培训考生钱物与工作中所行使的公权力相冲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违反教育部有关规定、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和2015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之规定。2019年5月,张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西南科技大学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原副处长高维银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问题。2014年下半年至2021年春节前,高维银先后6次收受设备供应商以拜年拜节等名义所送礼品礼金,折合共计1.94万元。2018年春节前至2021年春节前,高维银先后5次接受设备供应商、招标代理商安排的宴请。高维银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3月,高维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降为管理岗七级职员。违纪违法所得已收缴。
3.某高校辅导员陈某收受学生及学生家长礼金。2017年,在学院选拔入党积极分子前夕,张某的家长找到陈某,希望陈某能够照顾自己的儿子,并将价值2000元的购物卡送给了陈某,陈某一开始表示了拒绝,但在张某的极力劝说下,陈某也就接受了购物卡。随后,张某的儿子也顺利当选了入党积极分子。自此至2019年7月,陈某在担任辅导员期间,先后收取8名学生及家长的购物卡、红包及礼品等共计16000元。学校经研究给予陈某降低岗位等级的处分,专业技术等级由十一级降至十二级,违纪所得被收缴,并调离辅导员工作岗位。
4.某职业学院科研处原处长孙某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食宿安排、违规收受购物卡等问题。2021年7月至8月,时任某海运职业学院邮轮系主任孙某携家人一行4人前往山东青岛休假,先后入住用作学院邮轮系学生校外实训、实习基地的2家酒店,接受上述酒店安排的免费食宿。2021年11月,孙某利用担任该学院专业技术职称推荐委员会委员的身份,收受某名参加职称评审人员送子的10张超市购物卡面值共计1万元。孙某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