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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

发布时间:2025-12-04
作者:谷庆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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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振威

1.宁夏某高校教师马某某违规获取津贴问题。2019年9月至2022年5月,马某某擅自给他人发放津贴、违规领取管理绩效和教学工作量津贴。马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九项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给予马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其政务降级、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由三级降至四级等处分,对其违规滥发和超标准领取的津贴予以悉数上缴。对所在学院党总支书记进行诫勉谈话。

2.潍坊学院安全保卫处原副处长席敦杰违规收受高档酒水、香烟和违规发放福利等问题。2017年8月至2021年9月,席敦杰先后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高档酒水18瓶、高档香烟9条和购物卡5张。2018年6月至2020年1月,其先后2次违规决定向所管理的职工发放福利,并安排虚开发票套取公款用于支付福利费用。席敦杰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

3.西安文理学院培训中心原主任孙建龙违规发放并领取津贴补贴问题。2017年至2019年,孙建龙以“项目参与指导费”等名目,违规向18名在职在编人员发放劳务费共计55465元,其中孙建龙领取19200元。2024年6月,孙建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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